2019年韓國留學簽證F2詳情
韓國居住簽證分為永住資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(F-2-3) 和韓國國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,或與韓國國民結婚的情況下出生的人(F-2-2)。
區(qū)別:F-2-3為單次簽證,而F-2-2為滯留期為一年以下,有效期為5年的多次簽證。
韓國居住簽證 F-2-3:
簽發(fā)對象:與取得永住資格(F-5)者結婚, 并以同居為目的訪韓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。
申請條件:
(1)邀請方獲得永住權(F-5)后經(jīng)過3年以后可以邀請
(2)申請人和邀請人具備長期一起居住的條件,方可申請簽證
F-2-3簽證所需材料:
申請方:
1、簽證申請表,護照用照片一張(白色的背景3.5cm x 4.5cm)。
2、護照原件,戶口本/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3、家屬關系證明資料(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時)。
- 戶口本,結婚證,家屬照片等能夠證明家屬關系的資料。
- 申請人為未成年子女時提交出生醫(yī)學證明,戶口本。
4、暫住證(居住證)原件及復印件(戶籍外地的情況)。
5、無犯罪記錄證明,健康診斷書。
6、健康診斷書(申請簽證日起6個月以內(nèi)發(fā)給)。
7、結婚背景陳述書。
邀請方:
1、邀請函(指定樣式)。
2、身份證、外國人登錄證 復印件。
3、婚姻關系證明材料。
4、經(jīng)濟能力證明資料:在職證明、房地產(chǎn)登記薄副本,租憑合同等。
5、身分擔保書(擔保期間:入境后2年)。
6. 信用信息查詢函(韓國全國銀行聯(lián)合會發(fā)行)。
7、收入證明(韓國國稅廳發(fā)行)。
8、無犯罪記錄證明請求書。
9、健康診斷書(申請簽證日起6個月以內(nèi)發(fā)給)。
韓國居住簽證 F-2-2:
簽發(fā)對象:
(1)韓國國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,或與韓國國民結婚的情況下出生的人;
(2)不持有雙重國籍的韓國國民的未成年外籍子女。
申請條件:
(1)已取得韓國國籍者于取得韓國國籍前, 在與外國人配偶婚姻關系(包括事實婚姻)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;
(2)持有大韓民國國籍和外國國籍兩國國籍者除外。
簽發(fā)滯留期為一年以下,有效期為5年的居住(F-2)多次簽證。
F-2-2簽證所需材料:
申請方:
1、簽證申請表,護照用照片一張(白色的背景3.5cm x 4.5cm)。
2、護照原件、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3、家族關系證明資料:戶口本、出生醫(yī)學證明及照片資料等。
4、暫住證(居住證)原件及復印件戶籍外地的情況)。
邀請方:
1、邀請函。
2、邀請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3、持有養(yǎng)育權的父或母的身份保證書。其父或母有配偶時,該配偶的身份保證書也應提供。
4、基本證明書。
5、親屬關系陳述書。不能證明養(yǎng)育權時,與未成年人同一國籍的親權人或監(jiān)護人的同意書(在沒有親權人或監(jiān)護人的情況下,需提供相關部門開具的能確認沒有親權人或監(jiān)護人的事實證明材料或公證證書)。
6、家族關系證明資料。
7、婚姻關系證明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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